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的促进就业的责任,努力扩大就业,有效控制失业,推进青年职业见习,提升劳动者技能,维护外来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现就2007年本区促进就业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促进就业工作的考核指标
1、新增就业岗位指标26600个。
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指标6120个。
3、青年职业见习人数500人。
4、职业技能培训人数7500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3000人。
5、外来从业人员月均参加综合保险人数指标145200人。
具体指标分解数见附表。
二、促进就业工作的考核统计
1、新增就业岗位主要包括:区属单位、无主管部门单位、非正规就业和自由职业者。其中,无主管部门单位以经营地为准。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实际人数为准。统计时限为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就业并办理过用工登记,且2007年12月底仍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本市从业人员。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统计,以2007年11月底登记数为准。
3、青年职业见习人数以学员注册为准,统计截止日为2007年11月30日。
4、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数以网上培训数为准,统计时限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止。
5、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统计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以上各项促进就业工作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将按月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