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水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农业部和市农委关于层层组织建设优质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简称丰产方)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围绕水稻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生产技术体系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把丰产方建设成为集技术组装创新和示范推广的样板方、展示方,全面提升大面积水稻生产水平。现就青浦区2007年丰产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目的意义
以丰产方为抓手,加强新品种、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示范推广,把技术规范落实到位,重点突出推广优质水稻品种、精量播种、水稻机械插秧、高效施肥等群体质量调控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商品有机肥和水稻专用肥技术,实行病虫害统一防治,实现农田化学化肥、农药减量使用。通过树立典型和辐射带动,提升全区水稻生产水平。
二、 总体要求
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积极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要求,层层建设丰产方。丰产方建设要求联片种植,面积不小于300亩;水稻种植面积小于10000亩的镇(街道)按总面积的10%设计丰产方;水稻种植面积超过10000亩的镇,10000亩以内的面积按10%、超过部分的按5%设计丰产方。丰产方建设要求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规范的生产档案、书面小结,以及整洁的方容方貌,体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综合集成。各镇建设的丰产方应报区农技中心备案,9月下旬区农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街道)建设的丰产方进行考核。
三、 考核内容
(一)组织措施
为确保丰产方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实施,区农委将成立丰产方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丰产方领导小组和技术实施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技术路线,做到上通下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技术措施
1、统一优质水稻品种:丰产方联片种植,品种统一。
2、统一栽培技术: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根据优质水稻高产群体质量调控技术的要求,制定栽培技术和技术路线,各镇(街道)要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供的栽培技术和技术方案加强管理,在水稻不同生长阶段实行合理地灌溉、科学施肥、病虫防治等技术措施,使水稻群体长势良好。
3、统一病虫害防治:在水稻生长的全生育期中要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各丰产方要求建立专业植保统防队伍,对水稻重大病虫害进行统一的监测和防治,尤其对条纹叶枯病、纵卷叶螟、稻飞虱等流行性、爆发性、迁飞性等重大病虫害要落实防治措施,同时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专业化防治,确保防治效果。
4、统一科学施肥:根据优质水稻高产群体质量调控技术的要求,合理运筹水稻全生育期施肥水平,科学施肥,确保水稻高产。
5、新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水稻机插秧、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商品有机肥与水稻专用肥等新技术,完成农田化学农药和农田化学化肥的减量使用指标。
(三)生产档案
按照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一要求,规范记载水稻生长过程中田间生产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栽培措施、化肥、农药使用等情况,同时要有书面小结,总结出丰产方建设中的新技术和生产管理方法、水稻生长动态及理论产量等内容。
(四)方容方貌
丰产方建设要求各镇制作统一格式的标牌,水稻联片种植,田块整齐,沟渠路配套设施齐全,方容方貌整洁,无乱搭建违章建筑。
(五)水稻产量
各镇(街道)参加评比的丰产方通过理论测定产量,折算后实产达600公斤的得基本分,超出或低于600公斤的丰产方按比例加分或扣分。
四、考核办法
9月下旬由区农委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组织考评,按实际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考核分。
五、扶持和奖励方法
各镇(街道)丰产方建设参加评比考核的以最终考核分与扶持奖励资金直接挂钩。按照考评小组的考核分将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分达85分以上(包括85分)的丰产方为合格,考核分低于85分的丰产方为不合格。对考核达到85分的丰产方给予每亩基本的考核扶持资金,考核分每增加1分,每亩按一定比例增加扶持资金;对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丰产方不给予资金扶持。
六、执行期限
本实施意见从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